索引號: | 11330600002577014T/2021-20894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研究室、機關事務局) | 公開日期: | 2021-08-13 |
主題分類: | 農業 | 發文字號: | 紹政辦發〔2021〕19號 |
文件登記號: | ZJDC01-2021-0007 | 有效性: | 有效 |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11日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和用途管制,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發展糧食生產,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的意見》(浙政辦發〔2021〕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保障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和市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開展以“一查二治三嚴管”為重點的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攻堅行動,切實落實“六個嚴禁”“四個禁止”規定,即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嚴禁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水果茶葉等多年生經濟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塘養殖水產,禁止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于糧食生產,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更優化,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和糧食安全根基,筑牢糧食安全紹興屏障。
(二)主要目標。2021年,全市落實30.6億斤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播種面積184.4萬畝、總產量15.81億斤;完成糧食生產功能區“非糧化”整治優化12.42萬畝(其中清理騰退2萬畝以上),其中越城區1.64萬畝(清理騰退0.24萬畝)、柯橋區2.03萬畝(清理騰退0.40萬畝)、上虞區1.79萬畝(清理騰退0.30萬畝)、諸暨市3.15萬畝(清理騰退0.50萬畝)、嵊州市2.86萬畝(清理騰退0.41萬畝)、新昌縣0.95萬畝(清理騰退0.15萬畝);各區、縣(市)糧食生產功能區復種指數達到130%以上。2022年,全市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在30.6億斤以上,完成省下達糧食播種面積、總產量任務;全面完成糧食生產功能區整治優化任務,各區、縣(市)糧食生產功能區復種指數穩定在13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一查”,查清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現狀
各區、縣(市)政府要結合全國土地變更調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全面開展摸底調查。查清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違法違規批地用地6種耕地“非農化”情況。查清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花卉草皮、種植水果茶葉等多年生經濟作物、挖塘養殖水產和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4種耕地“非糧化”情況。查清糧食生產功能區8種需要整治優化的“非農化”“非糧化”情況,即建房(不含糧食生產配套設施用房)、基礎設施建設、取土、挖沙、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等導致糧食生產功能區“非農化”或者毀壞種植條件的;種植苗(樹)木、花卉、草皮的;種植水果、茶葉等多年生經濟作物的;挖塘養殖水產的;因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被劃定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的,或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中劃入城鎮開發邊界的(以下簡稱“空間規劃調整”);涉及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地等不允許進行農業生產的;因區塊面積、立地條件、土壤肥力、污染狀況等原因不符合糧食生產功能區基本要求的;其他情形需要整治優化的。全面掌握真實狀況,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并登記造冊,上圖入庫。杜絕謊報、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下同,不再單獨列出)
(二)“二治”,治存量控增量,治拋荒控流轉
1. 治存量控增量。堅決遏制增量,妥善處置存量,穩定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對現有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各地要實事求是、妥善處理,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針對不同情況,分類制定穩妥的處置方案。對嚴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堅決予以糾正,立即恢復耕地屬性;對種植多年生經濟作物等耕地“非糧化”行為,予以妥善處置;對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植樹造林的,不予統計造林面積和享受財政資金補貼政策;對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的,限期恢復,確實無法恢復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劃。根據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妥善調整自然保護地內的永久基本農田。各區、縣(市)政府要堅決遏制新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發生,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查處一起。(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2.治拋荒控流轉。推進拋荒耕地復耕,挖掘擴面潛力。健全拋荒耕地處置機制,嚴格執行農業補貼政策,強化種糧導向,優化補貼資金發放辦法,取消拋荒耕地承包農戶的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對拋荒導致耕地種植條件破壞或耕地質量等級下降的,屬地政府要責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依法予以處理。健全拋荒耕地流轉機制,規范耕地流轉合同,明確耕地利用和防止拋荒的責任和要求,經營權人拋荒2年以上的,依法終止耕地流轉合同;充分發揮鄉鎮、村集體作用,在堅持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基礎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積極探索委托流轉、季節性流轉等模式,推動拋荒耕地小并大、零星變連片,用于發展糧食生產。健全社會化服務機制,大力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以種糧需求為導向,開展糧食生產“保姆式”全托管或“菜單式”半托管,將耕、種、防、收、烘、銷等部分或全部作業環節委托社會化服務組織完成,實現糧食生產托管服務和農戶多元化需求無縫對接,以產前、產中、產后全方位服務推動耕地拋荒難題有效解決。(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
(三)“三嚴管”,嚴管耕地用途,嚴管耕地質量,嚴管糧食生產功能區
1. 嚴管耕地用途。嚴格保持耕地農業屬性,處理好糧食生產和發揮比較效益的關系,不單純以經濟效益確定耕地用途,有效落實糧食生產功能區、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的農業生產優先序,合理安排農業生產力布局。嚴格糧食生產功能區用于糧食生產,特別是用于水稻生產,確保每年至少種植一季糧食作物。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特別是保障水稻、大小麥、玉米、豆類、薯類等農作物種植面積。利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稻魚、稻蝦、稻蟹等綜合立體種養的,以不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為前提,溝坑占比符合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范通則標準。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蔬菜、油、棉、糖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的前提下,適度用于非食用農產品生產。調整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省級和市縣補助資金原則上用于生產糧食的耕地。對不符合耕地農業用途管制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原則上不予安排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
2. 嚴管耕地質量。大力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開展千畝方、萬畝方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建設。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堅持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結合,推進土地平整、灌區改造、生產設施建設和土壤地力提升。加強耕地質量保護,建立健全耕地質量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耕地質量監測和評價。加大財政補貼力度,鼓勵施用有機肥、秸稈還田和種植綠肥,促進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深化“肥藥兩制”改革,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推進糧食生產“機器換人”,強化數字賦能,提高綠色生產水平。實施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征占用耕地的工程建設項目,應對征占用耕地的優良耕作層進行剝離并用于土壤改良。完善管護利用機制,按照誰受益誰管護、誰使用誰管護原則,明確縣鄉村和經營主體的管護責任和要求,探索第三方專業機構統一管護。(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建設局)
3. 嚴管糧食生產功能區。各區、縣(市)政府要在摸清糧食生產功能區現狀基礎上,結合浙江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成果,研究制定整治優化方案和政策,用2年時間完成整治優化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分類施策,采取“一區一策”辦法,穩妥有序推進清理騰退。按照先易后難順序,首先從容易清理騰退的、生產基礎條件損壞較輕的、土地租賃合同即將到期的開始,逐步向其他糧食生產功能區推開,并采取相應措施恢復糧食生產條件。對確實難以恢復種植條件,或區塊面積、立地條件、土壤肥力、污染狀況等不符合要求,或因規劃調整、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地等不宜作為糧食生產功能區的,按照“總量不減、質量不降、集中連片、局部調整”原則及時進行調整修編,并組織驗收上圖入庫。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確保調整優化的糧食生產功能區落實在符合條件的高標準農田,并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強化監管保護,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擅自調整、不得違規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納入退耕還林還草范圍、不得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嚴格執行《浙江省糧食生產功能區占用補劃審核規程(試行)》,嚴格糧食生產功能區占用審核程序。發揮糧食生產功能區種糧主平臺作用,研究出臺鼓勵多種糧、種好糧的扶持政策和激勵機制,發展稻麥、雙季稻等糧食多熟制,提高糧食生產復種指數。(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形成合力。健全耕地保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成立紹興市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治工作。各地要充分認識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的極端重要性,將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和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內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落實管控措施,市發改委要加強對占用耕地挖湖挖河、建設濕地公園和水利景觀等項目的審核,項目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科學性進行充分論證,切實加強源頭控制。各區、縣(市)政府對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負總責,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部門負監管責任,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共同抓好落實;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二)建立機制,加強監管。各地要建立健全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舉報、巡查、監測、執法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做到早發現、早處置。鼓勵社會各界舉報破壞損害耕地的行為。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加強用途管制,強化租賃耕地監測監管。組織開展日常實地巡查檢查,加強動態監管,發現問題及時制止、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要充分利用省級衛星遙感數據,定期開展全市耕地保護利用和種糧情況監測評價。建立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工作動態評價和通報機制。
(三)制定方案,抓好落實。各區、縣(市)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細化制定縣級工作方案,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積極穩妥抓好貫徹落實。加強財政資金優化配置,優化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完善經營機制,引導連片土地集中流轉,推進生產規?;?、經營產業化、服務社會化,扶持培育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提高種糧規模效益,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強科技創新,推進科企合作、育繁推一體,確保供種安全有保障、供種優質化水平有提升。堅持規?;?、綠色化、優質化、機械化、數字化,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各區、縣(市)政府于2021年8月底前將縣級工作方案報市政府,并抄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2021、2022年底前將年度落實情況報市政府,并抄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要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做好對本方案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