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30600001602963/2021-22176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市供銷總社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發文字號: |
一、起草背景
本辦法以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社的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高質量推動我市供銷社、農合聯持續深化“三位一體”改革,爭創省級“三位一體”農合聯示范市,統籌抓好組織建設、為農服務和合作經濟發展,確?!氨N鍫幦钡墓ぷ髂繕?。
二、起草依據
浙委辦發〔2019〕84 號文件、紹市委辦傳〔2020〕7 號文件、省供銷社、省農合聯執委會 2021 年綜合業績考評(浙供合發〔2021〕19 號)文件。
三、主要內容
1、基本規則。明確考評時間和考評對象。
2、考評內容。明確考評總分 160 分,其中基礎考評指標 150 分,考評加分10 分。
基礎考評指標(150分)包括:社有經濟高質量發展(35 分);組織與治理體系建設(55 分);鄉村服務體系建設指標(50 分);綜合評價與工作創新指標(10 分)。
考評加分(最高為 10 分)包括:得到地市級及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的,最高加 3 分;承辦總社、省委省政府、紹興市委市政府重大會議的,最高加 3 分;上一年度各區、縣(市)供銷社被黨委政府評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優秀的,最高加 5 分;各區、縣(市)供銷社建立供銷社合作發展基金運行良好,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示范引領,最高加 6 分;爭創省級“三位一體”農合聯示范市工作,根據爭創成效綜合評分,最高加 10 分。
3、考評等級??荚u等級分設特等、優秀二檔。參與考評的供銷社、農合聯執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出現違紀違法情況的、本系統出現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4、考評程序。程序依次為:總結申報、綜合評定。
5、有關要求。一是高度重視業績考評工作;二是填報數據務必真實有效;三是及時報送考評材料。
四、印發和實施
本辦法由紹興市供銷合作總社辦公室印發,自2021年7月29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紹興市供銷合作總社
解讀人:董友慶
聯系方式:88201155